房地产

建言中国住房保障制度

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至今仍未完成,应建立住房制度的顶层设计,界定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向“使用权性质的保障房加货币保障”的目标过渡。

一、中国住房制度的顶层设计

从中国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肇始于1979年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至今仍未完全完成,住房保障的基本思路一变再变,使住房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无法形成,民众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也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

从更大的范围来看,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住房市场也是整体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与政府和市场的其他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目前情况和改革趋势看,中国的许多重要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和财税制度,仍然将处于一个改革的过程中。

首先,用途管制与产权相挂钩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经到了无法持续的地步,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然而,改革的目标模式没有形成共识,局部修补式的改良将使房地产市场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不得不面对不确定性。

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主要依赖物业税和所得税不同,中国的财政主要依赖于流转环节征税和“土地财政”。中国的公共财政制度也没有建立,住房保障没有稳定的预算支持,而是变成政府的“建设项目”。相关改革已经启动,但过程将是非常漫长的。

为此,我们对中国土地和住房制度的顶层设计提出一些建议:

(1)将土地用途管理与产权管理相分离,土地产权管理尊重市场,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不变更用途的交易无须审批,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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