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

税政危机的冰山一角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聂日明:本次个税调整无法平息社会的批评。政府提出的有益的政策改革,总是有方向没有动作,追究到根本,还是税政未能权归纳税人。

6月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除了减少税率级距、提高对高收入人群的税率以外,还将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此时据上次调整已有三年有余。

虽然个税调整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家庭负担、区域工资差距、多种收入来源、征缴方式等,但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历次个税调整的核心却只有起征点调整。个税起征点长期偏低,其提升可以直接减少低收入居民的个税税负。政府的做法是每次提高一点,而非一次到位。通过这一议程设置,可以一次次地吸引居民对税收的关注点,让他们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不思其它税政改革的诉求。

事实上,深层次的税政调整,将严重挑战当前税政的行政能力和政府征税的信用基础。居民对个税的意见大,是因为社会综合税负高、税政对劳动报酬所得的边际税率过高,其解决的治本之道在于:逐渐向以自主申报、综合征收的个税制度过渡。

很明显,财税部门根本没有这种准备。虽然现在的个税是直接税,但也是由企业代征代缴,在征缴方式上与间接税类似。政府或许还要考虑,一旦改为自主申报,纳税人会有更强的冲动去问责政府,当前的政府信用经不起这种挑战。这也是政府偏爱间接税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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