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中国人不会维护自身权益?从4月25日征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求意见以来,已经收集民间意见约20万条。各个不同阶层的人,正在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
能够维护权益是一回事,会不会维护权益是另一回事。
围绕个税的一系列建议,还没有回到根本。
政府不能以恩赐的心态减免个税。个税的原义是调节收入之间的差距,建立更公平的社会,个税不是征收人头税,个税收入虽然增长强劲,以前不是、未来也不会是政府最重要的财税来源。从个税开征以来,个税收入节节上升。1980年中国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行新税制,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1994年,中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政府告知公众的是,税收收入到底用到了哪里,为什么将2000元、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而不是5000元,征税效率提高了多少。至于降低起征点会降低多少政府收入,这种炫耀的话与个税宗旨抵触,无助于建立公共的财政体制,根本不必提。况且,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测算减收1200亿元人民币的相关说明,被业内人士驳得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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