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

“法律之耻”

FT中文网专栏作家:李庄案对立双方均以“法治”和“良心”为武器, 一派力主“程序正义”,一派强调“民意所向”,前者得到市场化媒体帮助,后者以“左派”网站为阵地。

(2011年4月19日)

3000!今天,绝大多数市民报纸的头版头条都在宣告个人所得税调整的好消息(虽然方案大意前一日就已广获报道)。

根据通稿,昨日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税调整草案,拟将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原来9级税级减少到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的5%、10%和最高的45%等税率对应的覆盖范围扩大。就此,中国媒体为民众计算出月入5000元、10000元、20000元者的得失,宣告月入1.9万元是增减分水岭。

欣喜之余,尚感不足。新浪头条推荐《新京报》社论,希望个税调整开启“减税时代”。搜狐则推荐《广州日报》头条评论,强调“个税制度要大修而不是小补”。《南方都市报》刊登整版“六问个税修正案”,称专家认为仍没改变“一刀切”,对工薪收入较高者的税负增加“感到意外”。《扬子晚报》引用了工薪层“高收入者”要求网开一面的呼声,并直言“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太低了”。

据《京华时报》等早前报道,中国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周初曾许诺实现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翻番。而《重庆晚报》今刊消息称,发改委确在起草一份覆盖社会范围较大的“涨工资方案”,除了调高个税起征点外,还有较大范围地提高社会工资、建立对低收入阶层补贴保障机制、提高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等。

对李庄本人来说,如今中国新媒体之兴盛,不一定能救其出牢笼,但绝对让他多了几分在庭上直斥检方证言“胡说八道”的勇气;对李庄“漏罪”案来说,中国新闻管制之强势不一定能堵住所有异议,但绝对可以将其限制在一个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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