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之道

碳市场试点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FT中文网专栏作家黄杰夫:碳市场可行性的背后必然是谁先行的问题。无论是广东的国际化水平,还是森林重庆的指标特色,试点经验是最要的成果。

去年8月,发改委确定了五省八市为低碳省区及低碳市试点,在制定低碳发展政策的同时,将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以及采用新能源的低碳排放企业。今年2月底,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部分省市,及欧盟和美国的碳市场专家们,就中国的碳交易试点设计的展望,分别在北京、香港和广东进行了学术研讨;听了各方专家的发言,我也很受启发。下面谈的几个问题,即相对独立,而彼此之间也有一定关联。

首先,能源和排放数据的质量。简单讲,试点的目的是Proof of Concept, 要证明这个“碳市场”的概念是可行的。很关键的一部分工作,是要精心挑选参与试点的企业,即企业的排放源。欧盟的强制碳交易体系覆盖了一万多个排放源。每年的4月初,欧盟监管部门都会公布这些排放源前一年经审计的排放数据。在中国,很多电力企业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拥有相对健全的排放数据,管理体系比较成熟 ;因此在五省八市中,有专家建议挑选一些(而不是全部)有条件的电力企业作为首选。此外,航空企业(甚至可以包括香港和台湾地区的航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大型出口导向企业等,他们在企业碳盘查方面都已经有了一定的能力建设,再加上一些外部因素(如欧盟航空ETS和碳关税),这些企业应该有动力参与碳市场试点,熟悉如何用人民币金融工具给碳指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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