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女招待。那时我才12岁,所以我不想说那家店在哪儿。事后想来,那家店(雇佣童工)肯定是违法的。开始我只在周末上班,后来转为全职。这份工作让我早早就培养起了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的第一份“正当”工作是在伦敦金融城上班,有份好薪水,还给配了一台漂亮的苹果(Apple) MacBook。但这并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城工作,而是叫人讨厌的网络工作,只是上班的地方恰好在Alie大街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旧楼里。
把一家初创的网络公司开在这种地方确实很另类。在Pret A Manger餐厅排队的人群里,我们这个小团队总是显得很醒目。看着周围那些西服革履的人们,我可以看出他们心里肯定在纳闷:这个穿着套头衫和破牛仔裤的姑娘会是干什么的呢?
自从中学毕业后,我就把制服时代抛在了身后。我为此感到庆幸。我可不想再穿上那种剪裁合身的制服、还有那摔死人不偿命的高跟鞋。
我之前在伦敦大学学院(UCL)读经济学,我那些同学不久就在我周围的写字楼里干起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城工作。大学的最后一年里,他们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申请工作,期盼毕业后进入金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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