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

房地产调控还有啥招?

FT中文网特约撰稿人袁希:中国新一轮房价调控措施赶在国庆长假前出台,再次证明:房市不是经济问题,全国范围内的房价开始要问责各地方政府的官帽子。

在国庆大假前,9月29日的晚上,人们再次领教了中国相关部门为遏制房价上涨的雷霆出击。在CCTV《新闻联播》新闻节目中,相关部门表示: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全国范围内第三套房房贷停贷。而且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从20%提高到30%,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

毫无疑问,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即将拉开,8月份所营造的行业“回暖”将再次降温。地产商的“金九银十”,怎么看都没了底气。

新一轮房价调控措施赶在国庆前出台,明确显示从今年四月开始的房价调控措施的失效,房价越调越涨的形势丝毫没有改变。

新一轮调控措施新在哪里?对市场和房价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第1招: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这条措施新在明确提出将限制居民购房套数,不难看出是针对投资性购房的。但在限制购买套数的前面增加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一定时间内”四个定语。房价多少是过高?涨幅多少是过快?供应紧张的标准是什么?一定时间是多长?均语焉不详,更要命的是“购房套数”也不明确?限购3套还是10套,或是30套?因此,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还要研究,还要细化。限制居民购房套数的新政,让人联想起粮荒时期曾经限制购粮的粮票,所引起的恐慌,对飙升的房价无异于火上浇油。因此新政第一条可以视为恐吓性政策,实施的可能性不到1%。即便真正实施,限制居民购房套数,也违背市场规律和涉嫌违反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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