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多德-弗兰克(Dodd-Frank)法案中的提议,美国企业应披露首席执行官与普通员工薪酬的比率。许多企业因此开始抱怨,这将成为一场“后勤梦魇”。应该强迫企业披露这一比率吗?这确实会影响企业的表现吗?
建议
1.学者韦恩•盖伊(Wayne Guay)
由于有关美国首席执行官薪酬水平的透明披露业已存在,拟议的薪酬比率只是会粗略披露除首席执行官以外员工的薪酬水平。我们很难看到这类信息会如何协助股东决策。
所有人都会认同,有些工作的报酬高于其它工作,就像有些原材料或设备会让企业支出更多的成本一样。然而,这种局面一旦确立,我们就很难看出,将一个人的薪资与其它人对比,或者将一种库存的成本与另一种库存对比,如何能为薪资或库存的定价过高还是过低提供有益的基准。人们首先该如何确定,首席执行官的薪资应是普通员工的5倍、50倍还是500倍?即便薪资水平相同,但如果软件涉及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薪资为普通员工50倍,而快餐连锁店首席执行官的薪资为普通员工500倍,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认为,后者的薪资水平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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