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

应该允许高盛破产

FT专栏作家约翰•加普:如果纳税人能够意识到,高盛的奖金只是股权合伙制的一种形式,而且在未来任何危机中,高盛都可以破产,公众蓄势待发的愤懑之情可能会有所减弱。

十年前,当高盛(Goldman Sachs)还是一家私有合伙制公司时,它拥有65亿美元的资本,220位合伙人的大部分资金在他们退休之前都被锁定在公司中,因此他们对自己的金饭碗照看得很好。

该银行的交易与资本投资部门——拿合伙人的资金冒最大风险的部门——与其以酬金为基础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部门旗鼓相当。在其1999年首次公开发行(IPO)前的两年内,交易业务所贡献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在IPO中将股票出售给外部投资者(养老金与共同基金持有其大约80%的股权)之后,高盛逐渐增大了风险胃口。其固定收益与外汇交易部门已经成为主要部门,在2006年和2007年贡献了三分之二的收入(今年前三季度贡献了78%)。

在去年的危机中,美国政府清楚表明,自己是高盛与其它大型投行的后盾。高盛从财政部获得了100亿美元的注资(已偿还),并发行了210亿美元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担保的债券。它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其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都是美联储(F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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