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

必须尽早监管银行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罗格夫:有人认为,只要美国政府救了雷曼,我们就不会损失如此惨重。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实无必要。这种想法十分危险。

在距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去年9月倒闭已有11个月的今天,“有疑问,就纾困”成了新的政策口头禅。随着全球经济试探性地走出衰退,投资者对幸存银行明显恢复可观的盈利能力垂涎不已。一些人开始疑惑:“我们真的需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吗?”

许多政策制定者、投资者和经济学家断定,如果美国政府对雷曼进行纾困,那么美国本可顺利地走出泡沫经济。许多人现在认为,任何旨在加大金融监管的举措都应受到严格限制,因为是政府把事情搞砸的。遏制金融创新只会减慢增长,对阻止未来的危机几乎没有多少帮助;央行的职责是在潜在的系统性危机中,采取有力应对措施防止银行挤兑;政策制定者不应纠缠于道德风险,应该将试图对具有创新精神的金融业实施微观管理的想法抛在脑后。

这种相对乐观的诊断颇具诱惑性,但是很危险。这一认为加大银行监管弊大于利、所有问题皆因搞砸雷曼纾困而起的观点,存在三个根本问题。

第一,在去年9月之前,美国经济实际上已退出了高速增长期。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认为,美国经济在2007年年底就开始陷入衰退。在07年夏季前,次贷问题对金融市场的巨大威胁就已开始显露出来。住房市场的巨大泡沫在当年年初已开始破裂。鉴于在长达25年的时间里是美国消费者在推动全球经济,那么认为美国住房市场的必然崩溃是小事一桩的想法道理何在?正如我和卡门•莱因哈特(Carmen Reinhart)在我们即将出版的《这次不同:800年金融荒唐事》(This Time is Different: Eight Centuries of Financial Folly)一书中所论证的,绝大多数定量指标都显示,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的几年中,美国经济已经在迈向一场战后严重的金融危机。事实上,在相关的论文中我们曾辩称,这一情况远早于雷曼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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