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数百万劳动者陷入“竞业禁止”陷阱

为防止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而广泛使用的限制措施引发反弹。

在威斯康星州一家医院做了22年护士后,劳拉想要改变一下。找一份新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但还有一个更大的障碍:她的雇佣合同中有一条竞业禁止条款,规定她至少在两年内不能为30英里范围内的竞争对手工作。这让这位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没有太多选择。

“我知道他们给我的报酬不公平,”劳拉说。她要求不使用真名,因为她还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当她告诉老板自己打算离职时,“他们非常威胁我”,说她将没有资格领取年终奖,而且必须在申请工作之前向她们征求意见,她拒绝了。

现在,她驱车75分钟前往伊利诺伊州边境另一家大学医疗中心的新工作,途中还要经过其他几家医院,而这些医院是竞业禁止的。

劳拉是数千万被繁重的竞业禁止条款困住的美国工作者之一。这些规定防止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为竞争对手工作或建立竞争企业。工作者们在不工作的几个月里会失去收入——如果他们违反协议,他们将面临巨额罚款或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

此类合同最常见的目的是防止高收入专业人士(如金融家和软件工程师)带着宝贵的内幕信息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但近年来,这种做法变得越来越普遍,从快餐店员工到保安人员,工资低得多的人都受到了影响。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雇主们把这种做法作为留住员工、将招聘成本降至最低的一种工具。爱丁堡法学院(Edinburgh law School)劳动法教授戴维•卡布雷利(David Cabrelli)表示:“这并不局限于技术行业和公司的高层领导。它已经向下渗透了。”

这些限制正在全球范围内出现——根据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1月份的一份报告,英国逾四分之一的劳动力(约1000万人)受到竞业禁止条款的约束,澳大利亚约22%的工作者受到限制。但它们在美国尤其普遍。美国财政部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至少有3000万美国人在竞业禁止协议下工作,而多达6300万人(占美国劳动力的38%)在其职业生涯中至少签署过一份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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