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

在台湾“言论自由日”谈王志安事件

林原:结合“上下文”看,王志安的目的并不是嘲讽那位“全身不能动”者,但他用词(以及动作)应更谨慎些,以避免争议。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博马舍(法国剧作家)

关于言论自由,基本上有两种立场:为了你所憎恶的观点大力捍卫它,或排斥它并更钟意斯大林主义或法西斯主义的规范。

——诺姆•乔姆斯基(美国语言学家、哲学家)

今年1月,央视前记者、旅日媒体人王志安因为在台湾上《贺珑夜夜秀》节目,被民进党政府废止其入境许可,且管制五年不予许可来台观光。而他在该节目的言谈、动作也引发巨大争议。笔者由此关注王志安,并在YouTube上观看了相关视频(以往我几乎不看各种中文时政自媒体,包括王志安的)。4月7日是台湾的言论自由日。在言论自由日到来时,借王志安在台湾的经历探讨言论自由问题,有其必要。

在《贺珑夜夜秀》节目中,王志安提到政治竞选舞台“像是演唱会现场”,“有歌星,有前面铺垫的,还有把残疾人士推上去煽情的”。他还在批评中国大陆电视节目《艺术人生》等时,头往后仰、闭目,右手抖动向上而后握拳,并说“然后那个残疾人说,支持民进党”、“抢救王义川”。“那个残疾人”应是指律师陈俊翰,当时他在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名单排第16位,而王义川排第14位。此次选举,民进党拿下13席不分区立委,王义川、陈俊翰都未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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