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哈马斯冲突

就教于秦晖老师:无瑕的以色列,不存在的巴勒斯坦?

姚新勇:作为一个追求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普通知识人,我始终提醒自己意识到相关问题的复杂性,并以绵薄之力,提醒更多的人。

作者按:2023年10月10日当晚,收听了秦晖老师的讲座《巴以问题的由来》,当时就有提笔的冲动,但想及对秦晖老师的钦佩、热爱,遂罢念,只是在微信里留下了一则简短的质疑。后来发现与秦晖老师态度相近者颇多,且不少以他以及与其相关者张平的观点为依据,感觉实在有必要讨论一二。遂于上周提笔撰文,就教于秦晖老师。本文主要针对秦晖老师的论证进行辨析,而未纠缠于具体论据的真伪之辨。也就是说,我基本首先假设秦晖老师所述真实而在理,然后再看其是否合乎逻辑,是否能自圆其说。人们讨论问题、相互辩论,总是可以举出不同的事实论据相互对冲,同一事实完全也可能做出不同的解释,但思想表达、观念论证则需符合基本的逻辑要求,若相违背,则其立论自难成立。另外,希望对本文有兴趣的读者不管认同与否,都请注意“结论”部分的文字,或许它们有助于您更为平和地阅读、思考。

一 问题的提出

2023年10月7日,加沙的巴勒斯坦武装组织哈马斯突然向以色列发起了大规模的进攻,造成上千以色列人员的死伤,绑架数百名人质,重创以色列,震惊全球;以色列随即展开大规模的报复行动,带来了双方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战事的推进,全球各地针对谁是谁非的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哈马斯此次行动中的一些手法之恐怖,不仅加剧了围绕巴以问题原本就有的认识分裂,而且更带来了西方同情巴勒斯坦、阿拉伯之广义“左派”阵营的分化。中文网络世界也喧嚣着不同观点的争论,表现尤为突出者是广义的自由派人士(知识人群),多强烈谴责哈马斯而深深同情以色列。他们中的不少人,虽然表面上也会说不是不同情巴勒斯坦人的境况,但实际上则视哈马斯为人类的恐怖主义毒瘤、以色列为自由民主之正义之国度,认为巴以冲突的症结在于哈马斯、巴勒斯坦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不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因此,只有切除哈马斯这个毒瘤,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巴以冲突才可能有出路。至于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损害,它的大规模报复将造成怎样的人道主义灾难,他们则不愿多想,甚至完全不加考虑。

2023年10月9日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第三日的晚上,秦晖老师做了长篇讲座《巴以问题的由来》(以下简称《由来》)。由于秦晖老师在中国知识界的崇高地位,《由来》迅速流传朋友圈、微信群,其中的一些内容也被截取,以单篇的形式传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由来》用约两小时的时间,简明扼要地梳理了巴以或阿以冲突的相关史实、恩恩怨怨。对于大多数并不了解相关历史的听众来说,是一重要的补课。当然,秦晖老师并非只是想为大家补充一些必要的历史知识,而是想结合历史知识的讲授,破解两种流行的认识话语(前苏联和中国所持的阿拉伯人民的抵抗、反侵略话语,即阿拉伯、巴勒斯坦人民抵抗被西方势力所支持的犹太复国主义的抵抗话语;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话语,即将阿以冲突解释为犹太教与伊斯兰教、以色列民族与阿拉伯民族之间的冲突)从而为我们提供一个更为恰当的理解阿以冲突的认识框架。《由来》丰富的历史叙事,似在提醒我们认识到,应该以发展变化的态度看待巴以冲突。这并非是说要追寻到两千年前的《圣经》时代去寻找犹太人的梦想或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恩怨,而是应该以19世纪初以来近代犹太复国主义的兴起为基本起点看问题,并且认识到随着历史的变化与推进,涉及巴以或阿以冲突的各方立场、态度、行为、性质也都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因此对当下巴以冲突的认识、未来解决方案的设想,都应该取历史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态度,而不宜僵硬、固化、单方面地看问题。

然而很可惜,秦晖老师的讲座是在相当程度上破解了“抵抗”和“文明冲突论”话语,但却提供了一个可能更为片面、偏颇的认识论框架。在此框架下,巴以冲突被阐释为阿以双方的正邪冲突:一方是弱小、新生的以色列国,另一方则是腐败、落后、无能、心怀鬼胎的阿拉伯国家。前者面对后者所发起的一次次战争、一次次挑衅,像只打不死的小强,不仅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而且逐渐扩大着自己的国土,成长为了一个无辜、敏捷的猎豹。只是在以色列人英勇、智慧的自卫、高效打击下,一些阿拉伯国家才开始逐渐放弃消灭以色列把犹太人赶到大海中去的执念。人们所习惯而言的“巴以冲突”,被《由来》叙述为阿以冲突,至于巴勒斯坦国、巴勒斯坦人实际并不存在,所谓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也是“根本没有的这回事儿”(引自《由来》。由于是音频,不便于引文,所以本文多采用转述的方式;而少数加引号的引文,也未必每字都与原讲座一致)。

《由来》大致可分成三部分。最初的20分钟,主要回顾犹太人近代以前漫长的历史,以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同源、相似性,破解所谓“文明冲突论”话语。所论甚是,尽管可能会有人认为其还没有突破所谓“千古犹太人的神话”。中间的23分钟,主要叙述犹太人与欧洲的关系,说明所谓西方人一直支持以色列复国主义的说法,根本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且前苏联不仅曾经反犹,最早也支持犹太人在中东建国。这部分的论述总体比较客观,不过其中的一个观点,即“犹太人在中东建国与在欧洲建国没有本质不同”之说则可能并不成立。《由来》最重要的是最后80几分钟。正是在这部分,秦晖老师通过对1947年至1973年赎罪日战争前后约40年历史的叙事,建构起来了“自卫、能干的以色列,对抗侵略、无能、勾心斗角的阿拉伯,以及并不存在的巴以冲突、巴勒斯坦”之认识框架。犹太人并没有占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则为其基本论点,其中所谓的“私人地产(产权)”与“国家领土”之辩证,为此立论的核心支撑,它与所谓的“难民之辨”相扣接,构成为《由来》最成问题、最具误导性的部分。下面依次析之。

二 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或欧洲建国没有本质区分吗?

秦晖老师指出,认为西方、欧洲有意策划、扶持犹太人在中东建立以色列国的说法不能成立,而以《贝尔福宣言》为根据说西方扶持犹太复国主义也颇为牵强,至于质问犹太人为什么不在欧洲建国而要到巴勒斯坦去建立以色列国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当时的巴勒斯坦地区是由英国人所托管,即在英国人治下,因此,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国与在欧洲建国,在当时的情况下,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此说于情于理恐怕都难成立。

首先,欧洲及其后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奠基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在此之前,欧洲大陆经历过多次与领土纠纷、霸权争夺相关的战争,百年战争、玫瑰战争、尼兰德战争、三十年战争等等;而之后的普法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等也仍与欧洲内部民族国家之间的领土争夺有直接的关系。请问,斗得你死我活才建立起来的现代欧洲,有哪个国家会同意让一贯被排挤的犹太人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犹太国家?这有可能吗?

其次,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联将今天大约为以色列和约旦所拥有的地区委托给英国管辖,统称为巴勒斯坦。但这本身就是欧洲列强肢解奥斯曼帝国的产物,英国“托管”这一地区,不是学雷锋,不是无私地尽国际义务,所谓“托管”,不过就是分赃、占有,至少当时就是如此。不错,彼时没有巴勒斯坦国和以色列国,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只占8%”,“92%的人口不是犹太人,而是巴勒斯坦人”(著名音乐家、以色列人巴伦博伊姆:《也许听起来很天真,但我们应该相信人性,相信我们是平等的人类!》),按照情理奥斯曼帝国解体后,这块土地不是应该属于当地包括少数犹太人在内的巴勒斯坦人吗?但英国人占领了它。而后来英国殖民统治结束后,“英属”巴勒斯坦是不是更应该建立以绝大多数巴勒斯坦人为主体的国家,而非建立一个具有“飞地性”的以色列国?而1947年联合国却做出了以色列、巴勒斯坦两国分治的协议。不错,这有其历史的客观性,而且随着历史的推进,也成为应该尊重的现实与国际条约,但其最大的客观性仍然是欧洲曾经的排犹、灭犹,以及欧洲犹太人在国际犹太资本和欧洲战后良心的帮助下大量移居巴勒斯坦地区。因此,以联系性的眼光看问题,不管1917年的《贝尔福宣言》是否如秦晖老师所言为英国左翼政府的温和主张,而非有意制造犹太国的阴谋,不管这前后的几十年间,英国、欧洲是否更同情当地的阿拉伯人而非犹太人,客观上,《贝尔福宣言》仍是帝国主义随意处理并非属于自己土地的殖民行为。如果这是合情合理的话,那么1919年英、美、法、日、意等主导的“巴黎和会”,决定由日本继承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特权,不是也符合当时所谓的国际法吗?那么反对“巴黎和会”的中国、中国人,是不是也就成了违反“国际法”的无赖之国、愚昧之徒?伟大的五四爱国主义运动,是否就是公然违背“国际法”、逆历史潮流的前现代颟顸呢?再由此推论,当年日本军国主义扶持伪满州国也就合理了?伪满洲国究竟是建立在东北还是东京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区分,反正当时的东北、东京不都是日本国管理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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