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中国处理债务危机历史经验的启示

秦勇:中国站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关口,应当以更加接轨全球的制度型开放融入全球科技与货币流,保障中国继续以中高增速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1997年,时任总理朱镕基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了时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席艾伦-格林斯潘。格林斯潘当时说道:“如果中国的银行支持改革,不良资产问题一定会解决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朱镕基则谈了另一个困扰中国经济的问题。他说:“国有企业的问题……现在我们实行‘抓大放小’政策:‘抓大’就是着重搞好大型企业;‘放小’是要放开中小企业,只保留必要人员,多余的下岗,发最低工资,下岗人员搞第三产业。这个调整时间需要三年,那时国有企业的情况会有很大好转。”

上面这段简短的对话,直接点明了中国上世纪90年代末所面临的重重问题,以及当时的组合式应对策略。

第一项改革涉及的就是不良资产处置。银行的改革并不仅仅涉及上面提到的不良资产处置,实际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起来也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正是现代银行体系的建立才使银行整体的坏帐风险暴露出来,同时也让市场对银行业整体的风险有了明确预期,此时再推出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市场才能够充分地给风险资产定价。《中国人民银行法》在1995年3月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才被确定下来。当时确定的中央银行的职能两个:一是运用独立的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二是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而监管所参考的则是美国金融监管指标体系CAMEL。它包括:(1)资本充足率;(2)资产质量,就是不良资产的占比;(3)管理质量;(4)盈利水平;(5)盈利水平。可见,正是前期的中央银行制度的铺垫,才让全面处理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有矩可循。也是人们对整个银行业和经济恢复信心的第一步。

而当前,作为针对地方政府或者城投平台的不良资产处置应对短期风险的重要一步,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一揽子化债方案如果仍然是针对一两个负担较重的地方或者地方城投平台的应急措施,那么城投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发展模式也没有改变。如果土地财政所依赖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将是较长期的过程,中国未来可能持续会面临不良资产问题的困扰,不仅是救济过的地方政府可能重新暴露风险,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也会有新的问题平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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