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哈佛败诉,平权法案违宪对于亚裔意味着什么?

冯郁青:对亚裔来说,战斗还是刚刚开始。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见得就能保证亚裔在求学和求职路上的公平机会,但是现在有法可依。

美国最高法院上周的一系列判决震动了美国社会,其中判决哈佛等大学在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的法理依据平权法案违宪,可以说是常识的胜利。对于未来亚裔在美国安身立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平权法案的历史,上世纪60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改变了美国的面貌。《平权法案》是民权运动的重要成果,是1964年《民权法》的衍生物之一。旨在要求入学和就业上对少数族裔进行照顾。根据这项法案,美国公立学校都有责任在招生上采取配额或加分的方式让少数族裔学生优先入学。法案为推进美国社会的多元化,在大学、职场、官场上为少数族裔创造平等机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是有进步意义的。

平权行动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赔偿形式 ,在非洲裔美国人被奴役的几个世纪,他们被剥夺了法律的平等保护。这就是林登约翰逊著名的霍华德大学演讲的含义,他在演讲中说, 释放一个“被锁链束缚”多年的人并告诉他们“可以自由地与所有其他人竞争”而不提供补救措施是不公平的。这是平权行动最明确的道德案例——奴隶制的多代人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对官方的非歧视原则有例外。

但这个简单的案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困难了。它与民权法最直接的解读也就是人人平等是相冲突的。因为随着每一代继任者的受益,约翰逊的逻辑变得不那么令人信服了。为了解决这些困难,一种不同的理论进入了:它不是一个明确与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相关的赔偿案例,而是将普遍的种族多样性描述为一种教育必要性,对开放思想的校园体验至关重要,因此招生办公可以考虑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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