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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郑忠伟、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透露了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防疫信息:中国到今年年底大约可以生产1亿剂的新冠灭活疫苗(包括半成品);同时,中国将国内未来新冠疫苗接种人群大致划分为三类:高风险人群、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并将赴国外工作人员纳入了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人群范围,在中国境内对他们进行紧急接种。
这个信息实际上是公开告诉全世界,中国已经可以生产合格的防新冠疫苗。但是,将中国赴国外人员作为紧急情况使用人员、强调对他们的注射是在中国境内完成,则意味着中国疫苗并未获得相关国家的认可。这里的微妙之处表明了中外在研发新冠疫苗中的博弈,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的疫苗产品仍然存在没有解决的问题。
两类国家对中国疫苗的考虑
就当前新冠疫情来说,所有国家都深受困扰,世界经济也备受打击。在此背景下,新冠疫苗的研发实际上正越来越成为大国在国际影响力、经济和政治领域博弈的平台;同时由于社会、法律和文化环境的差异,中外国家在疫苗开发路线上完全对立,利益考量也完全不同。
就医学科研水平来说,全世界以欧美国家为最发达,此外印度的制药业、一些南亚国家的实验水平也很高。因此这些国家对与中国合作开发新冠疫苗并无兴趣,而且这还涉及到未来产品的国际竞争问题。但另一方面,从市场角度来说,毕竟中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科研能力强的发达国家对自己未来的疫苗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还是很有兴趣的;而且,中国财力雄厚,研发经费投入并不缺乏,这对科研能力强大的欧美发达国家也很有吸引力。这些考虑构成了中外合作开发疫苗的唯一动因。因此,世界发达国家对与中国合作开发疫苗的着眼点,仅在于利用中国广大的国内销售市场和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