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在与不光彩的国家投资基金“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的腐败案中被判有罪,这是该国法院首次判一位前总理有罪。
就在这一裁决做出的几天前,马来西亚与高盛(Goldman Sachs)就该国在1MDB丑闻中遭受的损失达成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39亿美元和解协议。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纳吉布七项罪名成立,包括洗钱、背信和滥权罪。他尚未被判刑,庭审在周二下午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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