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

科技巨头不应寻求扮演政府角色

沙克:大型科技公司应对自己治理的领域负责,而不是扮演政府。它们应依据法治和民主原则确立使用条款和标准,并允许独立审查。

本文作者是斯坦福大学(Stanford)网络政策中心(Cyber Policy Center)国际政策主任

多年来,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事风格犹如它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一般。微软(Microsoft)、Facebook或亚马逊(Amazon)的用户比大多数国家的人口都多。这些公司的利润超过了许多国家的预算。

科技和社交媒体公司已经成为影响力巨大的全球行为体,它们的公司治理决策早已影响到数十亿人的权利和自由。但科技公司如今正在迈上一个新台阶——把自己定位为政府。

上月,微软宣布将设立一个“驻联合国代表处”,同时聘请一名外交官来负责其欧洲公共事务办公室。阿里巴巴(Alibaba)已提议打造一个跨境的在线自由贸易平台。Facebook表示要设立一个“最高法庭”来重审有争议的内容审核决定,当此举受到人们的批评后,它的做法是将倡议设立的机构改名为“监督委员会”。科技公司高管看起来确实正在试图坐到迄今只有国家元首围坐的桌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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