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数据使用应符合公共利益

科伊尔:数据不应被视为纯粹的私有资产,而应被视为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分享的资产。各国政府不能放弃管理数据的责任。

我在上世纪80年代初移居美国的那几年,一家诊所向我提供了我自己的医疗记录,这让我感到惊讶——那时仍然是英国医疗体系中家长式作风盛行的时期。但是当我紧握着自己的医疗记录和X光片思考这件事情的时候,发现这是合理的:毕竟,真实的数据就编码在我身体中。

当然,我错了,至少就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数据而言。真正重要的编码是数字形式的;正是以数字方式呈现各种信息的能力,推动了对数据及其人工智能应用的大肆宣传和希望。我的健康数据不是血压和脉搏,而是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中记录的轨迹。数字轨迹无处不在,可以捕捉所有人从移动、到看电视、到购物的各种行为,更不用说那些城市传感器或物联网设备之间产生的越来越多的数字轨迹。

所有这些数据都是有用的,因为它们提供的信息使人们(或机器)能够做出更好的决策,尽管“更好”的含义并不总是清楚。然而,无论是从企业的商业利润、个人的便利和福祉还是公共部门服务的改善来看,如何明确这一价值并不简单。

您已阅读26%(401字),剩余74%(1164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