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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在香港多收费被罚款4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称,2008年至2015年期间,该行对某些客户请求的交易多收取“利润幅度”。瑞银同意向受影响客户偿还2亿港元。

瑞银(UBS)因在将近10年内向数千名客户多收债券交易费用而在香港被罚款4亿港元(合5100万美元)。监管机构称,该案暴露了这家瑞士银行的“系统性”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SFC)周一表示,2008年至2015年期间,瑞银财富管理部门的香港客户被迫为债券和结构性债务产品支付更高价格,因为该行对其旗舰财务管理业务的客户所请求的交易添加额外的“利润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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