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0日阿里巴巴20周年年会上,宣布正式退休的马云说,“今天不是马云的退休,而是一个制度传承的开始;今天不是一个人的选择,而是一个制度的成功”。
合伙人制度无疑正是马云所谓的推动阿里传承计划顺利进展的那项关键制度。很多读者注意到,阿里合伙人制度中的“合伙人”的概念,既不同于与股份公司相对照的“合伙”这一法定企业组织形式,也不同于一些房地产企业项目跟投时作为持股平台推出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中的共同投资者的“合伙人”。那么,合伙人制度何以能够成为阿里传承过程中重要的制度凭借呢?
首先,作为阿里的内部管理制度,合伙人制度设立的初衷即是淡化创始人的个人色彩,突出合伙人这一领导集体的重要性。在2009年阿里成立十周年之际,“不希望背着荣誉去奋斗”的十八罗汉一起辞去“创始人”身份,组成合伙人,“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阿里巴巴集团前执行副主席蔡崇信曾经对此解释道,“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一两个创始人更有可能把优秀的文化持久地传承,发扬”。我们看到,马云和他的创业团队十年前的这一远见卓识为今天阿里传承的成功奠定了文化基础。
您已阅读37%(459字),剩余63%(773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