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月底,德国“煤炭委员会”(全称“增长、转型和就业”委员会)正式通过决议,宣布德国最迟将于2038年以前彻底放弃燃煤发电。作为工业大国——德国能源政策的一项重大改革,德国“弃煤”在世界能源和环境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实上,德国并不是第一个宣布“弃煤”的国家。英国和加拿大在联合国2017年波恩气候变化会议上发起成立的“弃用煤炭发电联盟”(The 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目前已有法国、丹麦、意大利、墨西哥等32个国家和美国加州、纽约州、澳大利亚首领地等22个地区政府参加。根据计划,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将在未来5-12年内彻底淘汰燃煤发电。德国“弃煤”的特别意义在于,目前燃煤发电仍然是德国电力系统的支柱,占德国年总发电量的35%,与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加比例持平。同时,德国国内具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在过去200年间为德国发展强大的工业竞争力提供了廉价的能源供应,停止相对便宜的燃煤发电无异于“壮士断腕”。
在中国,燃煤发电的进退也在对中国能源结构和地区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需要停建和缓建燃煤发电产能1.5 亿千瓦,淘汰落后机组0.2 亿千瓦以上。而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员的一项研究,从电量平衡、电力平衡和灵活调峰等角度测算,中国煤电装机需求至2020年应在7亿千瓦至9.8亿千瓦之间。即使不再审批新的煤电项目,若目前全部核准项目建成投产,2020年全国煤电过剩仍将超过2.2-4.2 亿千瓦。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的另一项研究,保守估计中国煤电装机过剩在2020年也将达到1.4 亿千瓦。如果以一个煤电机组平均30万千瓦,一个煤电厂平均拥有两台类似机组计算,这意味着全国需要关停超过230家中大型燃煤发电厂,涉及资产达2.45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