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和加拿大外交部长弗里兰发表联合声明,宣布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达成《美墨加协定》(USMCA)以取代业已运行25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USMCA协定从2017年5月17日到2018年9月30日,九轮谈判仅历时13个月就达成一致,相比较TPP、WTO谈判可谓神速。对于美、墨、加三国,USMCA能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显然意义重大,可藉此避免NAFTA被无替代地抛弃后的混乱。USMCA被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更因为它将可能深刻改变全球贸易规则。人们普遍认为,尽管USMCA尚未得到三国议会批准,但已经帮助美国在未来贸易谈判特别是WTO改革谈判中抢占了先手。即使在获得议会通过之前仍需做进一步修正,USMCA事实上已给未来贸易谈判设定了范本。
那么,USMCA确立的国际贸易规则与现行的WTO规则到底有什么不同呢?USMCA和WTO在成员数目上虽有天壤之别,但均属于经济一体化过程,二者差异在于指导思想不同。WTO类似于欧盟,寻求功能主义一体化,相信存在超越具体成员利益的集体利益,相信一体化是集体利益最大化的最优选择。在其倡导者看来,一体化本身就是目的。USMCA则属于自由政府间一体化,不承认存在超越具体缔约方利益的集体利益。在其倡导者眼里,一体化只是缔约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由于指导思想不同,USMCA与WTO的目的、原则和治理机制迥异,很大程度上,USMCA确立的国际贸易规则是对现行的WTO规则的根本性颠覆。
一、国家至上VS全球主义
WTO法学权威约翰•H•杰克逊将WTO目标归纳为五个,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与福祉、保护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降低世界上最贫穷地区的贫困程度、维护和平以及控制可能由于全球化和相互依赖程度提高而引发的经济危机。不少学者注意到WTO上述五个目标不尽相容甚至完全对立,但关注点大多聚焦于贸易促进与环境劳工保护的紧张关系上,对发展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冲突少有关注。事实上,2001年多哈回合被列为WTO中心任务后,发展议题几乎成为WTO的唯一议题。WTO部长会议多次明确指出,发展中国家是WTO的主体,必须把它们的需要和利益置于WTO的中心位置。美国一直对此不满,然而在WTO框架下无法作出任何有效变革,只能寻求体系外努力。奥巴马政府参与TPP谈判就是美国所作努力的一部分。不过,TPP仍继承了WTO功能主义一体化理想,保留了促进欠发达国家发展的职能。特朗普认为奥巴马政府走的还不够远,于是宣布退出TPP,重启美墨加谈判。
特朗普政府大幅修订了美国对外贸易政策,一切都以“美国优先”为考量。“坚定地聚焦于美国利益,……支持美国安全,加强美国经济,谈判更好的贸易协定,积极执行美国贸易法,改革多边贸易体制”。通过以加征钢铁关税、汽车关税、退出NAFTA相威胁,美国迫使加拿大和墨西哥重开贸易谈判。谈判过程中,莱特西泽忠实地执行了“美国优先”原则,在日落条款、日用品关税、争端解决等问题上顶着谈崩的压力坚持到最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声明指出,USMCA“为美国工人创造了更公平的竞争舞台……惠及美国农民、牧民以及农业……通过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保障美国服务业的贸易机会为21世纪美国经济提供支撑……”。事实上,加拿大、墨西哥同样坚持本国利益第一的谈判原则。谈判期间,特鲁多同样一再声称他的任务是维护加拿大的利益,如果新协议不能保障加拿大利益,宁可达不成协议。从协议达成后评论来看,各方也主要从自身利益得失出发进行盘点,几乎没有人把北美作为整体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