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启动新一轮国企混改以来,很多关心国企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渴望了解,混改完成后的国企总体状况应该是什么样子?从已经完成的“央企混改第一股”的中国联通和地方国企混改代表的天津北方信托等有限案例中,即使对于一个想象力丰富的读者,也很难构建全部国企混改完成后的整体图画。
2018年12月12日,在2018央视财经论坛暨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先生透露,“有65.2%的总资产和61.7%的净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有61.2%的营业收入和87.6%的利润总额来自于上市公司”。如果翁先生作为国资委官员更多关心的是国资的营运状况,而我却从他所关注的国有上市公司中依稀看到全部国企混改完成后的影子。
上市公司无疑是优秀企业的代表。除了在经营手段和管理理念上,上市公司的治理构架很大程度就是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混改的国企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首先,引入战投,完成混改后的企业在股权结构上应该像国有上市公司一样,股东不仅有国资,而且还有民资,是资本社会化的产物;其次,混改完成后的企业应该像国有上市公司一样,形成代表各方股东利益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协商表决通过。盈利动机明确的民资及其董事代表成为约束经理人追求私人收益,损害股东利益的重要力量;第三,完成混改后的企业甚至会像国有上市公司一样,引入来自外部,利益中性,注重声誉,同时具有法律会计金融等专门知识的社会精英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监督和咨询。通过上述公司治理构架的建立和完善,完成混改后的企业使职业经理人手中的经营权从股东手中的控制权有效分离出来,由此带来基于“经理人职业化”与“资本社会化”二者之间专业化分工的效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