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

中美贸易谈判三向度:误解、理念与利益

徐瑾:在误解与理念之外,中美确实存在实质利益冲突:双方目标差距如此大不仅仅是野心问题,而是所理解的秩序并不一致,这次谈判更多是一次接触。

5月初的中美贸易谈判,不出意外地在各自表述中结束。中美分歧,有多少是出于误解?有多少是出于理念分歧?有多少是出于利益冲突?

首先,误解自然是重要的原因。典型如同如今热议的法律用语“Reciprocity”,西方理解一直是对等原则,中方主流理解直到最近几年还是互惠原则,其中信息误差,不仅在于表述的差距,也导致对于贸易政策的取向与应对。解决贸易争端,并不是仅仅依靠利益或者大撒金钱可以解决,否则难以理解特朗普所要求的公平贸易的含义以及美国民众对于全球化的不满何以加剧。理解一时有误,并不可怕,但是长期有意无意的误导,往往会导致悲剧。

中国惯常心理之一,总觉得外国人不理解中国,其实我们不理解国外的情况也常见。如今贸易战在前,不少人又提出日美贸易战案例,指出美国利用广场协议“阳谋”,如何导致甚至压迫日本经济崩溃,甚至以讹传讹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负责人罗伯特•莱特希泽主导“广场协议”(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参加谈判),这次来中国是希望复制上次日本案例。

除了莱特希泽谈不上主导广场协议的误差之外,国内对于广场协议的误读多于理解。从我在日本访学与研究来看,广场协议冲击最大教训应该日本没有解决好国内问题,而不是美国外部压力,当时提出主动升值来自日方,提议升值幅度也高于美国预期。比如曾经主导参与广场协议的日本前大藏省官员行天丰雄面对我关于广场协议的提问,就直接表示,日本发生后来的问题主要是“我们自己的问题”,甚至是为了掩盖上一个错误而导致错误不断重复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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