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

为什么有必要建立校园反性骚扰制度?

刘波:沈阳事件以及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类似事件,给中国校园的性骚扰问题敲响了警钟。建立校园反性骚扰机制虽然不一定能扭转大局,但能使事情朝着正向的方向转变。

自4月5日开始,来自海外的指控让一桩20年前的旧事暴露在聚光灯下,并在中国互联网上引发一波对于校园两性伦理与法律问题的讨论热潮。已故北京大学学生高岩的同学举报曾在北大中文系任教、目前的“长江学者”沈阳教授曾性侵高岩,导致高岩自杀。尽管在各方介入的情况下事实碎片正在不断浮现,但20年前的旧事,要重新还原所有真相已经不可能,同时嫌疑人责任的认定还需走严格的正式程序。然而无论如何,此事以及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类似事件,的确给中国校园的性骚扰问题敲响了警钟。

如何应对校园性骚扰与性侵问题?一个直觉的反应是展开相应的机制建设。据报道,北京大学近期也开会讨论反性骚扰制度建设。这个直觉的反应也是正确的做法。所谓机制建设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设立一定的机构来听取学生对于教师性骚扰与性侵指控的举报,并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另一方面是对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与恋爱关系进行一定的干预和管理,禁止或者限制所谓的“师生恋”。

这些建议当然会引起各种各样的疑虑和反对。比如有人会说,禁止“师生恋”会不会构成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其实所谓保护个人自由,涉及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作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任的组织,显然有权管理在本机构之内任职的教师,要求其遵守一定的伦理义务(当然仅限于是本校员工或者与本校有聘任合同关系的教师)。这与个人自由并不冲突。当然,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式地禁止“师生恋”可行性并不高,因为此类事件的认定和处理需要很高的成本,所以这个问题不应该由法律来解决,而应该由学校制订相关行为守则,并要求教师执行,并以一定的惩处措施作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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