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核危机

为什么无法默认朝鲜拥核?

曹辛:非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拥核,需要五常事实上的担保。体制外拥核的国家,其核设施需要接受担保国的监控。

本文为作者文在寅访华评论之二

在韩国总统文在寅访华的这几天,国际社会围绕解决朝核的路径问题再次热闹起来。

先是美国国务卿蒂勒森在大西洋理事会一个会议上表示:可以与朝鲜进行“不设置先决条件的对话”,结果马上被白宫公开否定,他随即于几天后在联大的发言中收回了“不设置先决条件”的立场。而文在寅在中国访问时则一再强调,只能用非武力手段解决朝核问题,他和中方达成的解决朝核问题的四项原则中,半岛“不战不乱”放在了第一条,“半岛无核化”目标倒是放在了第二条,这是一个全新的变化。

果然,这一态势立即就在国内有了反映。在前几天《环球时报》主办的年会上,有专家主张:一切以朝鲜弃核为目的的谈判都是浪费时间、浪费资源,不承认朝鲜是有核国家就行了;也有人主张国际社会满足朝鲜弃核要价;甚至有专家主张:中国从没反对巴基斯坦拥核,因此也应该接受朝鲜拥核的事实,不能搞双重标准。

这一切证实了不久前的一个传闻:中国国内默认朝鲜拥核的观点势头正猛,并正在对决策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这一观点最早系统地见诸于傅莹今年5月发表的《朝核问题的历史演进与前景展望》一文,作者在文章里说:“近年朝鲜在发展核导技术上一步一个台阶,朝核问题的现状和谈判的基点已远远脱离了2003年启动六方会谈时的原点。若能再度恢复对话,各方能否现实、理性地接受上述事实,不预设任何前提地谈起来,这将是决定对话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正式提出了默认朝鲜拥核论的观点。蒂勒森的立场,与傅莹如出一辙。

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绥靖主义”,以及它对中国国家安全利益意味着什么,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默认拥核?它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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