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开一家你快乐地工作了几十年的公司,最得体的方式是怎样的?
我之前一直认为,有3件事是行为得体的人绝对不会做的。他们不会挖走同事。他们不会在离职之后继续逗留,而是会干脆利落地一走了之。他们也不会令人尴尬地表现得情绪化。
这些规则都有道理。但现在,在工作32年之后,我终于要离开英国《金融时报》,我发现自己公然违反了以上所有3条。
过去一年里,我屡屡劝诱年长的同事(以及各种上了年纪的专业人士)辞职,和我一起到内伦敦的学校任教。至于干脆利落的了断,在英国《金融时报》建议我继续每年写十几篇文章后,我接受了这个建议。额外的收入总能派上用场,而且我也想写一写教书的事情。
但打破第三条规则是意料之外,也并非我愿。在我坐下来写最后这篇专栏文章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在颤抖,几乎无法打出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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