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的重要性在于,即便在签约之际,德国和法国也没有达成一致。德国想要共同市场,而法国更热衷于新的原子能机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波恩渴望废除制造业产品关税,巴黎决心保护其农民的收入。欧洲企业未来的实力取决于各方为了达成妥协而搁置分歧的意愿。
有一个在英国尤其盛行的说法是,欧盟始终反映了欧洲大陆两个最大国家在利益和眼光方面的高度一致性。这解释了所谓的“法德火车头”取得成功的原因。
事实恰恰相反。德国人和法国人从一开始就在争论欧洲的格局。在巴黎,一体化与构筑防火屏障以防范强大的美国有关。对奉行大西洋主义的德国来说,欧洲提供了恢复国家统一的途径,以及驱逐近代历史“恶魔”的道路。
在比荷卢三国提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的蓝图前不久,法国破坏了德国提出的创建欧洲防御联盟的计划。在《罗马条约》签署以来的几十年里,德国的联邦主义倾向往往与注重国家主权的戴高乐主义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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