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退欧

不应乱扣“人民公敌”的帽子

沃尔夫: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只有议会有权制定和废除法律。退欧派人士无视议会主权,谩骂法官是“人民公敌”。

对那些担心诉诸全民公投可能削弱议会民主制的人士而言,近期的事态不幸印证了这种担忧。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只有议会有权制定和废除法律(该裁定现正接受最高法院审核),而对这一裁定,不爱听的人们发出的歇斯底里的“人民公敌”(enemy of the people)叫骂声表明,一些退欧派人士根本不在乎议会主权。他们推崇的事业说白了就是多数人的专政。

“人民公敌”的提法——用于把反对者定性为不法分子——臭名昭著且由来已久。法国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期间,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以死亡威胁“les ennemis du peuple”(人民公敌)。苏联共产党把反对者称为“vrag naroda”。纳粹则把反对者称为“Volksverräter”。他们的目的都一样:以人民的名义建立独裁统治,从而让统治者有权剥夺反对者——作为受到人民谴责的敌人——的自由,甚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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