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一项裁决,有意链接非法上传内容的网络出版商,须承担侵害版权的法律责任。这一裁决可能会对数字化媒体产生广泛影响。
这一裁决标志着一轮持续五年的法律诉讼达到高潮,该案涉及一个荷兰博客网站、《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和多张名人裸照。该裁决为网络版权法一个始终极有争议的领域划定了新的规范。
直至目前,对于提供指向未授权在线内容(无论是电影、图片、视频,还是文本)的网页链接的普遍行为,欧洲最高法院一直持容忍态度,认定这么做通常不等于对版权的侵犯。相反,提供相关内容的网站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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