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

对丑陋的婚俗,请勇敢说不

FT中文网公共政策主编刘波:一些违反两性交往伦理的做法流行开来,甚至形成某种“规矩”,就会对女性构成持久、普遍的压迫,对此中国社会需要一些勇敢的抗议者。

几个男人在婚礼上把一个穿着低胸装的伴娘抬起来,不顾她的反对,试图将她扔到水池里,因其朋友出手阻拦才停止,这样的事算不算性骚扰?几天来,中国网民就此展开了一场争论。

显然,多数人并不赞同这种行为,指责抬起柳岩的那几个男人。但也有人觉得,这不过是朋友之间的玩笑,旁人不应有过多的感情代入,尤其是在当事人也没有表现地多么愤慨的时候。一天后,柳岩主动发布视频“道歉”,争议进一步激烈化,她的很多支持者谴责对方不道歉。不过,又一天后,随着柳岩的生活工作恢复正常,风波也可能平息。甚至也有人猜测,这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炒作。

其实,这个公共事件比较简单,不涉及多么复杂的分析。首先,对这个行为,媒体和网民进行点评和讨论,会不会侵犯到对方的私域,甚至损及对方的隐私?不会。一是,这场婚礼本身就是在公开场合举行的,甚至事件是在摄像头下发生的。二是,隐私保护只意味着媒体不能过度探究公民的私事,尤其是会对其造成声誉贬损的私事,并不意味着对公开的事件,媒体和公众不能进行评论,不能做出伦理评价。就算某些隐私是以违反职业伦理甚至违法的方式被揭露的,只要信息是真实的,媒体和公众同样有权进行评价,这两者并不矛盾。只是这种伦理评价应以就事论事、不过分、不构成侮辱为前提,比如在这起事件中,媒体可以指责几名男子的这种行为,但如定性式地以“渣男”等贬损语称呼之,就有过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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