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

中国熔断机制触发阈值5%、7%不合理

夏春:监管机构应将重中之重放在建设一个信息透明,交易公平的资本市场,这样才能真正防止市场在短时间内发生价格剧烈波动。熔断机制只是一个备用机制,绝不可用来替代前者。

2015年12月10日,我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的《金融市场熔断机制利弊谈》文章中写道:中国三大交易所设定的触发阈值5%和7%可能过低,比其他几个主要国家目前采取的触发阈值都低。A股经常大起大落,如果以收市变幅估计,从2015年6月8日沪深300指数见顶至9月7日的60多个交易日,就有12次符合熔断机制,平均每5个交易日触发一次,且其中未计及开市期间升或跌逾5%的交易日。而2014年沪深300 指数单日波动幅度超过7%的就有9次,这样造成的全天交易停止的频率远远高于国际经验,而过于频繁的交易中断会对不同市场参与者造成麻烦。

言犹在耳,没想到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熔断机制就被触发,而且是两次触发,直接造成全天交易停止。很显然,中国投资者对于熔断机制在实施第一天就被触发非常不适应,交易行为呈现出 “磁石效应”,即打算分开时间交易的投资者,出于对交易停止的担心而被吸引进市场交易,他们想抢在熔断之前完成交易,结果却是使得价格朝同方向加速实现熔断触发阈值。

具体到中国,市场先是暂停交易15分钟,恢复交易后在短短7分钟内,指数跌幅就扩大到7%。需要指出的是,磁石效应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当股价接近涨跌停板时,价格变动的速度就会加快。还有,该效应是投资者的理性反应(虽然在旁观者眼里,这种理性反应和恐慌性交易没有区别),他们会分别比较把交易分开完成和集中时间完成的收益和成本。有些人会选择集中完成,有些人会分开完成,另外有耐心的人会宁愿等到第二日交易而非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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