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须注重保护中国企业知识产权

香港经济学者梁海明:中国企业加速“走出去”是大势所趋,除做好前期规划、风险评估外,还需提防中国品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受到侵犯。

在“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下,中国企业加速“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企业要“走出去”,除了“思想先行”、“粮草先行”,做好前期规划、风险评估和以雄厚财力作为后盾之外,还需要有“知识产权先行”的意识。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框架下,建立更加完善的商标战略实施机制,提防中国品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受到侵犯。

中国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商标遭恶意抢注,是“一带一路”政策中常被外界忽略的,但这又是较迫切需要解决的环节。

数据显示,中国企业过去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商标遭国外企业抢注而失去商标经营的自主权,例如“飞鸽牌”自行车商标被印度尼西亚抢注、“海信”在德国被抢注、联想因Legend在很多国家被注册要改用“Lenovo”等。

众多中国企业品牌商标遭外国抢注,固然是因为中国企业和产品在国外的声名鹊起,关注度越来越高。似乎可以用法国名牌“Chanel” 始创人CoCo Chanel的名言——“被人仿造是一场灾难,没人仿造是更大的灾难”——来阿Q式地安慰自己。但在现实中,那些被外国抢注的商标,中国企业无论是要通过法律手段向国外企业赎回这些商标,还是另起炉灶开张新设商标,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非常昂贵,这也为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带来不少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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