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

“新常态”下的中国央行转型

中国社科院余永定:2008年宏观经济学的失败在于,经济学家对金融市场复杂细节缺乏了解,而市场人士又未能对决策者发出必要警告,中国可以从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

【编者的话】本文为《再造央行4.0——新常态的中国金改顶层设计》序言,FT中文网获得授权独家刊出,原文有编辑删节。

我以极大兴趣认真拜读了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邓海清、陈曦博士(编注:以下亦称作者)所著《再造央行》。该书从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出发,深入思考各种金融现象(或乱象)背后的逻辑,通过大量的经济、金融数据的佐证,得出不少具有创见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央行在新常态下的转型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作者认为,在中国经济由“旧常态”进入“新常态”,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中国央行货币政策需相应调整。该书归纳了从旧常态到新常态的四个重要变化。第一,五大周期(经济增长周期、通胀周期、地产泡沫周期、外汇占款周期、资金成本周期)的同步性弱化。第二,经济增长范式由基建+房地产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投资驱动。第三,房地产去泡沫化,房价趋于平稳。第四,人民币汇率进入均衡区间。

在详尽说明新常态下已经或即将发生的变化的基础上,作者从六个方面讨论了中国央行转型问题。首先,因为中国不存在执政党及国家领导人竞选问题,中央政府是从长远观点出发制定政策的,因而中国央行保持对政府独立性的必要性很低。按作者说法,“中国央行应独立于财政而非国务院“。

第二,中国应该坚持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多重目标制。尽管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最终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但中国央行实行的是事实上的四目标制——“增长、就业、通胀和国际收支平衡”。四项目标中,应该放弃国际收支平衡(或币值稳定)目标,增加金融稳定目标。

第三,尽管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仍不能交叉经营,但是混业经营在中国已经事实上形成。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中国央行应当实现货币政策权和监管权的统一;目前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应进一步变为统一的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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