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

谁为CIA刑讯开法律绿灯?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教授桑兹:律师是法治和宪制捍卫者,如果他们不敢独立行事,不敢向掌权者说出真相,那么我们不如放弃对法治的信念。

黛安娜•范斯坦(Dianne Feinstein)及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US Senate intelligence committee)针对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的酷刑做法发表了一份勇敢而破坏力巨大的报告。它将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使用酷刑,但还有更多工作需要完成。

范斯坦的发现在意料之中:2002年夏天,CIA获得使用水刑和其他酷刑手段的授权,这项授权来自最高层,酷刑效果不佳,且围绕这种做法存在很多谎言和欺骗。这份报告的重点是CIA,然而我在为2008年所著的《酷刑团队》(Torture Team)进行调研期间发现,报告所聚焦的法律批准造成了其他恶劣后果:从2002年7月和8月的授权,到美国国防部主张施加、随后推广至伊拉克的酷刑及其他刑讯,可以看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从糟糕的法律意见,到巴格达阿布格莱布监狱(Abu Ghraib)虐囚的骇人图片,以及美国蒙羞,有一条环环相扣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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