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

上海自贸区一周年得与失

上海财经大学陈波:纵观上海自贸区一年的发展,各项改革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进度并不尽如人意,其步伐的快慢是对主客观阻力不同克服方式的反映。

【编者按】作为中国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成立于2013年9月29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走过一年,各方反应不一。自贸区改革一方面备受各界关注,另一方面高期待如何落地亦饱受争议,对于改革进度快慢也有不同评价,其成败得失可谓关系全局,FT中文网近期推出自贸区专题,敬请关注。

回顾在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届三中全会把建立于当年9月29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义为中国新一轮“深水区”改革的起点和试验田。那么,运行已逾周年的自贸区改革进展如何?

在评价自贸区改革成效之前,不妨先回顾一下去年自贸区成立之前所提出的改革蓝图。概括而言,上海自贸区改革主要基于以下六大方面:政府职能转变;关于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放松对大服务业的管制;在发展在岸贸易、转口贸易的基础上拓展期货贸易、离岸贸易;尝试金融放开和创新;探索实行适应国际竞争环境下的新法律法规,同时实现政府在竞争中的中立。因此,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从一开始就不是简简单单的贸易自由化,而是以建立开放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尝试,也就是中国总理李克强所谓的改革开放2.0版本。

经过了一年的建设,的确可以看到自贸区在每一个大方向上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进展。比如在政府职能转变上,政府的监管模式从事前监管的审批制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报备制,这项改革带来的直接益处是企业设立的平均时间由改革前的3-6个月缩减到现在的3-5个工作日。2013年9月30日上海自贸区公布了中国首个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共涉及到1067项国民经济小类中的190项;2014年6月30日的第二版负面清单又进一步缩减到了139项。对大服务业的准入放松以后,国际著名的贵族学校—英国HARROW公学、德国的阿蒙特医院等纷纷以全资方式进驻自贸区。海关和证监会也不断采取新政,促进离岸交易、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和大宗商品、贵金属国际期货交易平台的建设。金融管理当局的保监、证监、银监三会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自贸区金融改革。最后一个出台支持自贸区改革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去年12月2日选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共30条),期望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方面在自贸区内取得先行先试的经验。从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在自贸区内暂停关于外商投资的三部法律,到今年1月7日国务院调整上海自贸区的32项法规,再到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具有明显创新意义的《自贸区条例》(被认为是自贸区的“基本法”),探索实行适应开放型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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