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监管罚款“攀比”何时了

FT专栏作家邰蒂:自2008年至2013年底,10家顶级银行认罚1000亿英镑。计入2014年数据后,罚款总额将逼近2000亿英镑。监管机构的这种攀比行为不利于重建一个更健康的金融世界。

两年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法学教授罗杰•麦考密克(Roger McCormick)组建了一个研究小组追踪西方10家顶级银行所受的处罚,以观察2008年危机后金融的演变。

起初他以为这可能是个一次性的小项目,结果他错了。7月,他的项目组发布了有关危机后处罚的第二份报告,显示自2008年至2013年底,10家顶级银行因洗钱、操纵汇率、违反制裁和在信贷泡沫时期不当销售次级抵押贷款和债券等不端行为交纳了1000亿英镑的惊人罚款。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高居这一耻辱排行榜的榜首,至2013年底为其不当行为付出了390亿英镑。

等到2014年的数据被计入后,罚款总额可能将升至近2000亿英镑。就在不久前,美国银行宣布就次贷丑闻与监管机构达成另一项和解,罚金为169亿美元。摩根大通(JPMorgan)和花旗(Citi)最近就抵押贷款违规与不同的美国政府机构分别达成130亿美元和70亿美元的和解协议。

您已阅读27%(454字),剩余73%(1250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