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正面临自1997年回归中国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焦点问题是,这个“特别行政区”在2017年应当实行什么样的选举制度,来选举产生相当于市长的行政长官?
根据香港的“小宪法”,即所谓的《基本法》(Basic Law),北京方面同意让香港市民通过普选选出自己的领导人。但是,对于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北京方面的想法与香港许多民主派人士的憧憬相差甚远。中国中央政府已排除了公民提名候选人的做法,所有候选人都必须由一个提名委员会进行筛选。北京方面还称,只有“爱国”的候选人才有资格,这个规定被普遍解读为效忠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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