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

媒体札记:最熟悉的陌生人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消失8个月的薛蛮子暂获自由,喉舌媒体再次分工合作祭出大V灵魂改造故事,对官方以“聚众淫乱”为名、行打压大V之实的谴责也再泛微博。

蒙羞“天使”重返人间。

昨晚20时许,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宣布:“犯罪嫌疑人薛必群因患有严重疾病,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像是怕各位已经忘了薛必群是何方神圣,@人民日报在三分钟后贴出一幅7个月前央视报道截图,提醒各位,这就是昔日“大V”薛蛮子。在警方通报之外,附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程雷的解读,则为了强调这位美籍华人“未经批准不能返回美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操作情况,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核心的判断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而判断社会危险性的有无,需要综合考虑指控罪行的严重程度、人身危险性、身体条件等因素。‘薛蛮子’涉嫌聚众淫乱、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认罪态度较好、身体有严重疾病等因素,表明其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险性并不严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不难看出,对薛必群采取取保候审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展示了法治的人文情怀。取保候审体现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人道主义的精神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虽然‘薛蛮子’是美国籍,但未经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的批准,其不能离开北京市,更谈不上离境、出国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不再追诉,也不意味着将来审判时会判处非监禁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管怎样,老朋友,老相识,或者老冤家,终于算是出来了。

自2013年8月23日被北京警方以人赃俱获、现场录影的方式抓了个嫖娼现行后,薛蛮子就成为了一个观察中国官方对待网络自由派大V态度的度量衡。也正是以此为开端,中国舆论场在那个多事之秋经历了极其激烈的意识形态争执与震动,官方接连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抓捕多位网络名人,并表现出强硬的整肃决心,直接导致微博发言萧条、异议者避走微信。

所以,当消失8个月却仍拥有近1200万关注者的大V得以暂获自由,网络围观者在奔走相告之际,问出的第一句话就是:“他还会回微博吗?”此间,@李牧已经想起新浪微博预定今晚在美上市之事,@环球时报评论预言“说不定又会刺激一下微博的活跃度”。

那么,@平安北京接着回答你,他“希望将来能返回网络社会”,只不过,“届时一定要做正能量的事情,用自己的言行教育他人,力所能及作出自己的贡献”。

这篇源自公安部下属中国警察网的报道,以薛蛮子在看守所内反省时所说的“参与网络活动必须严守法律、谨言慎行”为标题,开始详细讲述这位网络大V的幡然醒悟:“从去年8月至今,7个多月的时间让‘薛蛮子’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自言‘犯罪了,认罪了,悔罪了’。‘薛蛮子”承认,自己不经核实,推广、转发环境污染相关谣言,危害巨大。据悉,经过‘薛蛮子’推广、转发,‘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等骇人听闻的不实言论曾一度在网络上扩散发酵,造成网友忧虑情绪迅速蔓延,引发有关地区群众对生活环境和食品安全的恐慌……。如今,‘薛蛮子’对该谣言带来的危害备感愧疚。尤其得知这些不实言论的散布让所涉地区的相关产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时,他说:‘我对当地渔民的损失负有责任,如果有机会,我要再次向舟山渔民道歉。我为了这件事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完全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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