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

多给余额宝一些生存空间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当基于两个基本判断——能否给大众带来经济利益,是否会引发系统风险。对于余额宝类产品,应当多鼓励少监管。

中国央行周五暂停了阿里巴巴和腾讯手机移动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此举被广泛视作中国监管方对急剧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的首次警告。对于互联网金融,该不该监管、如何监管,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

中国互联网金融最具标志性的产品,当属阿里巴巴旗下的货币基金余额宝。从去年7月至今年2月底,短短9个月时间里,余额宝投资者总人数已突破8100万。对于余额宝,也始终并存着“鼓励”与“取缔”两种声音。

我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当基于两个基本判断:一是,任何形式的金融创新,是否能给大众带来实质性的经济利益改善,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以及符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的改革创新思路;二是,金融创新是否会给金融体系、经济安全带来威胁。

基于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我认为,对于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鼓励创新与监管之间,天平应向前者倾斜。

任何监管首先应保护公众利益

目前看,余额宝符合第一个基本原则。逾8100万的投资者通过购买余额宝产品,获得了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低风险收益。与之相比,3月初中国股市的活跃交易账户只有约7700万户。从让公众受惠这点看,就应该对该产品持肯定态度。同时,余额宝的出现刺激了整个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创新,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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