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谈判

美国贸易谈判“快速道”有名无实

美国前贸易谈判代表法律顾问罗尔、鲍斯纳:“快速道”程序现在带来的麻烦超过价值。要从国会获得特别谈判授权,总统必须首先同意很多条件。

对一些人而言,拟议中的跨大西洋和跨太平洋贸易协议的前景似乎已然黯淡。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民主党参议员哈里•里德(Harry Reid)宣布,他反对讨论旨在恢复国会“快速道”(fast-track)批准这类贸易协议的立法议案。在最近一个闭门会议期间,众议院民主党人据报道表达了类似的反对意见。以往的“快速道”法律在自1974年以来美国签订的几乎所有重大贸易协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该法在6年前失效,至今未被新法接替。

这令贸易协定支持者感到恐慌。但情况不应如此。“快速道”授权搞到后来附带如此繁多的条件和官僚程序,以至于现在相对于常规立法程序没什么优势。

“快速道”谈判授权出炉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旨在帮助应对这样一个风险: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将导致贸易谈判出现僵局。只有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谈判。但实施协议需要通过法律,只有国会有权这么做。“快速道”理应解决这点。美国国会将提出一个目标清单,总统将追求这些目标,在此过程中与立法者和商界领袖磋商。然后,实施由此产生的协议的立法将交由投票表决,没有修改提案或阻挠提案通过的可能性。这保证了总统能够履行承诺,提供与外国领导人谈判所需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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