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一个晚上,我在厨房给自己沏茶,我的儿子突然在门边探着脑袋。自从他今年夏天离开学校之后我几乎就没见过他,因为他白天在一家三明治店工作,晚上在一家外卖快餐店接受顾客订餐。
“最近怎么样?”我问。
“不错,”他回答说。
我问:“你的这些工作,有没有教会你一些有趣的事,不管是工作、生活或是别的什么方面的?”
“有,”他说,“它们让我知道我喜欢获得收入。”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近期的一篇博文指出,关于工作,卑微的活计教给年轻人的东西,比在电影制作公司当一名没有工资的实习生这类游手好闲的工作多得多。文章的作者现在是一所法学院的教授,他曾当过餐馆勤杂工和清洁工,他说这样的工作教会他的东西让他一直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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