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热的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曾刚:民营银行发展往往伴随潜在风险,微观是民营股东主导银行治理和经营的问题,宏观是民营银行发展对银行业乃至宏观经济的影响。

“民营银行”成为近期金融领域最火爆的话题之一。

继6月20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探索设立民营银行”后,中国国务院办公厅7月正式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给予极高的期望。

需要指出的是,民营银行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有关讨论已多,观点各异。笔者认为,对中国银行业新一轮的改革发展而言,民营银行有其相当积极的意义;同时,从现有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这一过程或许也会伴随一定的风险,大致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来分析。

微观视角:民营股东主导银行治理和经营存在的可能问题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公司治理结构都其优点,但也会有相应的缺陷,强调民间资本主导银行治理的民营银行亦不例外。尽管相对于其他类型的银行(如果国有银行),民营银行的委托-代理问题相对不那么严重,股东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这也意味着银行的经营效率或许会更高。不过,应该看到的是,即使是在普通企业中,公司治理的目标究竟是“股东至上”还是“利益相关者至上”,一直以来都是广泛争议的问题。更何况在银行这种高杠杆率(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较少)且风险具有很大外部性(救助成本往往依赖公共资金)的行业中,单纯强调“股东至上”或会诱发很强的道德风险。次贷危机的爆发,在相当程度上与银行过度追求股东和管理层回报有一定的关系。也正因为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2010年10月颁布的最新一版《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中规定“银行除了应对股东负责外,还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而所谓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监管机构、政府、债券持有人和存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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