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

银行业监管:五年解决四问题

FT银行业编辑詹金斯:如果说银行业在本次危机期间经历的失败是由五个主要问题导致的,那么监管机构现在可以声称,自己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中四个问题。

将近五年前,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破产。在一场史无前例的全球危机中发生的这起最具戏剧性的事件,其影响直到今天仍未消散。自雷曼破产以来,政策制定者就一直在努力解决导致这场灾难的问题,防范下一场灾难。他们成功了吗?

为了衡量诸多全球性改革的价值,英国《金融时报》回顾了在这场危机中失败的34家主要银行和经纪商,从下面五个因素中判断失败的主要原因:较低的资本金,疲弱的融资结构,糟糕的放贷,糟糕的交易投资,以及受到误导的并购。不少机构都是出于多重原因而失败,苏格兰皇家银行(RBS)是唯一一家以上五种原因都适用的机构。

即使是在经过五年的反思之后,任何关于这场全球金融危机确切原因的分析也必然是主观的。不过,如果说失败是由五个主要问题导致的,那么监管机构现在可以声称自己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中四个问题。由于银行预先采取行动达到了新的《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全球标准的要求,银行业体系的资本金水平已比危机前高出两倍多。融资变得更加稳定,银行对高风险短期市场资金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即将出台的新规对银行应持有的现金及安全资产水平下限做出了规定。

大型收购也已成为过去,监管机构明确指出,不提倡这类交易。此外,将美国次贷损失影响传播到全世界的复杂结构性投资也濒临绝迹,原因是监管机构提高了资本金要求、银行的风险偏好也下降了。

这些成功让大西洋两岸的监管机构变得更有底气。银行受到了惩戒,它们那些口无遮拦的高管也得到了教训,或者像巴克莱(Barclays)的鲍勃•戴蒙德(Bob Diamond)那样被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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