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重庆

媒体札记:话外音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舆论普遍承认薄案庭审之公开透明远超期待,是“全民普法讲座”,但这会不会是“司法特供”,是基于特殊目的的一次破例?人们将信将疑。而同期发生的另两件事,与这场审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至少,也是时代的注脚。

薄案回响

在薄熙来案一审结束的这个晚上,石扉客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将近凌晨2点,他终于忍不住到微博上一抒胸臆:“理解各种无聊和看热闹的心情,但总是不由自主地厌恶这种八卦式的解读与玩闹。这么重大而严肃的新闻,过去几年间的血雨腥风,数以千计的冤狱,无数人的家破人亡,就这么轻轻翻过去了么?”

也难怪。对这位在揭批“红色重庆”方面不遗余力的媒体人来说,从昨天午后一直沸腾到子夜的那些咯咯笑声,实在是让他有些“恨铁不成钢”,担心娱乐化的调侃解构再一次冲淡了沉重的反思。

可是,民意不可违,人民群众就是最爱与八卦“如胶似漆”。虽说这出30年一遇的政治大戏已经令数以亿计的观众目不转睛,但终究还是苦情三角恋的桥段最为喜闻乐见,从庭审记录中得知薄熙来声称王立军暗恋薄谷开来后,不仅是那些时政新闻爱好者兴奋异常、奔走相告,连家庭妇女、星座高手、情感专栏作家也都被惊呼声吸引了过来,围观这出在落幕之际摇身一变成为家庭伦理剧的翻转大片。

一个充满文艺青年范的段子更是惹得亿万网络围观者哈哈大笑:“立军这一生是完整的,他完成了大多数人都希望完成的两件事情: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连本不该如此嬉皮笑脸的新浪官方微博账号@头条新闻,也奋不顾身地转发《网友另类解读薄熙来案件》:“因为爱情。现在看来整个故事的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了:所有的男主角都为谷开来倾倒,徐明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买单王,立军求爱不成由爱生恨投奔敌国鱼死网破,尼尔追求过于热情奔放被立军和开来联手湮灭。唯一无辜的原配男主角在法庭抗辩的最后阶段才讲出这个凄绝的爱情故事,令众法官不禁唏嘘悲伤”。

“不是兄弟不是人,实在是嫂子太迷人”、“唱红,原来是因为厌绿”、“选老婆一定要慎重啊,父亲决定起点,女人决定终点”、“买了雍正王朝的票结果看了场宫锁心玉”……俨然是全民创作、笑逐颜开。而那位过去数十年总以风流倜傥形象示人的原配男主角,也正是凭借那段感人肺腑的苦闷自白,以及最后陈述时的悲凉感伤,赢得了不少同情分,不时有微博声称,在各自所做的即时调查中,对薄熙来印象转好的观众占了大多数——他们开始相信,“平西王”本来确实是一个前程远大的政治家,只不过毁在了“疯女人”手里。

甚至,包括一些此前曾判断“狡辩无用”的法律专家,都不得不承认,薄熙来这一招绝地反击看似剑出偏锋,却分明是上上策。@刑诉毛立新点出公诉方“阿喀琉斯之踵”:“在证据链条上,薄案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在贪污、受贿罪上,如何证明被告人‘知情’。主要依赖谷的证言,稍显稍弱。二是在滥用职权罪上,如何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一巴掌’等)与危害后果(‘叛逃’等)之间的因果关系。对此,‘多因一果’可能更符合实际。被告人和辩护人抓住了要害”;@谢佑平更是五体投地:“薄之所将男人最痛的一面呈现给法庭,旨在否定本案关键证人的证言,进而使本案证据体系不完整,达到法院无法定罪的目的。从法学原理上讲,证人证言需要品格证据支持,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证人的品格有问题,法庭一般不应采纳该证人所做证明。薄最后指明王与谷偷情,目的是通过其品格否定其证言,高!高!”

难不成,薄熙来真的要凭借他的雄辩英才,以及最后这一枚催泪弹,实现“咸鱼翻身”?

此时,中南海那边,不置可否。

坚持等到庭审全部结束,央视新闻联播昨晚得已首次获准播送此案消息。标题为“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法庭宣布依法择期宣判”,共计3分09秒,解说词中的过程描述方式源自新华社电稿:“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今天下午1点04分,一审结束……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询问了证人,并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被告人薄熙来对指控的主要事实,多以‘与我无关’‘印象模糊’等进行辩解,不承认指控,但没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实的证据。辩护人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对此作出回应,明确提出检查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书,被告人薄熙来作了90分钟的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意见。辩论终结后,法庭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薄熙来作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作为中央喉舌最重要的姿态表示,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此时也已经被新闻联播和新华社同步提前放送,并即获各门户突出展示。这篇今晨刊于最高党报头版的稿件,是从“司法文明”和“反腐决心”两个方面展开陈述:“对薄熙来的查处,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到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依法指定管辖,到公开透明审理,纵观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从一开始就沿着法治轨道逐步推进,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得到充分体现,这是我们党反腐败的基本思路,也是我国司法文明进步的有力体现……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对薄熙来一案的审理充分表明,惩治贪污腐败,我们有党纪之严,更有国法之束。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制度约束权力,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近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表明,对于贪污腐败,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哪一级,我们都会坚持一切皆断于法。这种对法治的共识,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每一步,体现在反腐倡廉的每一个环节”。

其实,不管是这篇今天由各级党报一致在头版转载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还是统一各地都市报报道口径的新华社电稿,官方喉舌对此案程序正义、微博直播的赞美,即便是在异议者云集的微博论坛上也并不会招致多少吐槽。担心的,只是那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承认薄熙来案庭审之公开透明远超期待,是“全民普法讲座”,是“对中国法学教育的集中检视”,但,这会不会是“司法特供”,是执政者基于特殊目的、针对特殊案件的一次破例?人们将信将疑。

比如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看完“控辩双方荷枪实弹”的五日庭审,他的心里也全是矛盾:一方面更坚定了对“庭审并非事先安排的‘演戏’,至少被告人事先未参与“排练””的信心,另一方面始终相信“审判公开未必与判决有必然联系,法庭有可能让控辩双方放开辩论,但判决仍然是事前的安排”;一方面期待“薄熙来案审判公开将形成示范效应,为各级各地法院树立司法透明的榜样”;一方面又嘲笑“倘若像有些人那样,据此声称,从薄熙来案公审感受法治中国的力量,则纯属自作多情。此案只是一起个案,如此而已”。

贺卫方既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教授之一,也是薄熙来“重庆模式”最坚定的批评者之一。昨晚,他通过新浪发表《薄案审理点评》,赞赏之间同样难掩猜忌:“令人欣慰的是,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法庭表现出很好的中立性。从该法院官方微博所展示的庭审过程看,公诉人、辩护人都有很职业化的水准,尤其是被告人自我申辩的权利得到了相当程度的保护。尽管对于民众和媒体旁听的自由还是有明显的限制,但是,最令人意外的是,法院通过微博把庭审中的基本情况都显示出来。从文字数量与庭审时间的比例看,有所筛选,但似乎大多数法庭言辞都发布出来了。这在同类案件中是史无前例的。当然,能够这样公开不会是济南中院自己决定的。决定的力量来自何方,其初衷是什么,目前尚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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