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英国电子侦听机构——国家通信总部(GCHQ)的技术人员紧盯着《卫报》(The Guardian)记者,以确保他们破坏了一台电脑,该电脑上装有由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前合同工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给他们的文件。就在本周,英国警方又借用反恐法律,拘留了《卫报》记者格伦•格林沃尔德(Glenn Greenwald)的伴侣戴维•米兰达(David Miranda),并没收了他的文档。接下来的一幕是,NSA和GCHQ官员对于自己竟然让斯诺登带着大量机密潜逃,气得用头撞墙。这么做的有效性相同,还合法。
英美官方本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因为斯诺登不肯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而是一走了之,先是逃至香港,后又逃往俄罗斯。然而两国官方的行为正在不断损害这一优势。英国政府的行为,突显其不想让本国公民和媒体了解或质疑其以他们的名义做出的行为。
同时,美国政府向我们保证,NSA不会收集有关美国人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数据,除非是出了差错。嗯,对此我们表示感谢,不过作为一个非美国人和非恐怖分子(在韦恩图(Venn diagram)上,两者交集的部分占了世界人口的95%),这话不能让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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