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

省政协主席“退常”的价值与困境

中国独立撰稿人邓聿文:中国各省政协主席不再任常委,理论上能更好地监督和协商,但在中国这样权力主导的社会,很难说政协地位和作用会否因此发生怎样的变化。

在中国的政治体系里,政协在权力光谱中——这里的权力指的是人们经验意义上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力——排位第四,前三位依次是执政党、人大和政府。这四个机构俗称“四大班子”,其领导人通常被称为国家或地方领导人。也因此,政协主席必须成为执政党权力系统中的一员,少有例外。这既是惯例,也是制度安排。

然而,现在这个制度安排有了变化。作为权力系统内第四号人物,省级系统的政协主席已经退出同级党委的常委序列,不再成为执政党最有权势的常委中的一员。

据报道,在今年年初的地方“两会”上,换届产生了31位省政协主席。其中有8人身兼省委常委职务,但随着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7月初卸任广东省委常委,目前已没有政协主席在省级党委层面兼任常委。

尚不清楚这是中共的有意变革,还仅仅是一个巧合。按理,“巧合”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迄今也没有部门对此进行过解释或说明。不过,考虑到中共有些事只做不说,这么安排其实也不奇怪。

对于省政协主席的这一变化,一些学者视之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认为省政协主席“退出”常委有利于发挥政治协商职能。在他们看来,政协本来就不具实权,也不是决策机构,因此其退出会强化执政党的领导力;同时,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民主协商,把政协从决策机构中分离出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协商、监督”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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