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地方政府

以“竞争性地方政府”为改革突破口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尽管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在中国已成共识,但政府投资冲动依然强烈。不改变竞争性地方政府增长模式,经济转型难有突破。

编者按:中国下一步改革突破口何在?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领域的结构性调整息息相关。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内容,同样也是经济改革继续深化的重要依托,如何捋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改革的焦点所在。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认为“加快政府转型与改革已成为全面转型与改革的关键重点,不改变竞争性地方政府增长模式,经济转型是难以有重要突破的,甚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都很难破题。”本文根据作者在第四届“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论坛”的发言整理,经作者审定并授权刊出,以飨读者。

去年,我在第三届“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论坛”上,做了以“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为主题的发言。从现实来看,尽管改变增长主义政府越来越成为广泛共识,但实践中增长主义政府的倾向却很难改变。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在我看来,增长主义政府倾向难以改变,重要的原因在于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所谓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我概括讲就是指“以经济总量为导向、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和干部考核为约束激励机制、以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间竞争为突出特点”的经济增长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如:土地财政、债务风险、产能过剩、资源环境污染等问题,大都与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直接相关联。也就是说,不改变竞争性的地方政府增长模式,经济转型是难以有重要突破的,甚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都很难破题。在这里,我就以下三个问题与大家做一个简要的讨论。

竞争性的地方政府是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最近有研究提出,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增长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保持经济活力的重要因素,是中国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我的看法是,这种概括既缺乏理论依据,又难以获得经济转型的实践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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