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

红会经济学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叶檀:对郭美美所造成的信用伤害,红十字会表现出有违基本常识的大度;而对于那些从根本上呵护红会信誉的做法,却可以说是毫不领情。

红会所遭遇的质疑,比任何官方机构遭遇到的质疑还要糟糕,红会前后不一的声明,无法自证清白。

任由红会现象蔓延,不能通过确定的程序解除质疑,结果就是不信任深入公众骨髓,红会会像彻查前的中国足协一样,存在本身就是负能量。最终,从足协、红会到官方机构,怀疑的瘟疫将四处蔓延。

红会被质疑挂羊头卖狗肉,以公益为名行商业机构之实,或者说,从事半公益半商业的活动,这一质疑已经部分得到证实,围绕中红博爱的调查结果难以说服公众。

2011年6月21日晚,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在微博炫富,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关于这一公司与红十字会的联系,吴冲先生在《“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案”的投资银行破解》一文中,有详尽的推理与阐述。

根据该文阐述,商业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询,利用与红会的一纸授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终与郭美美的“干爹”王军所在的天略投资达成合资成立“中红博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千万的干股。

该合同的核心价值是可以打着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社区建立2万个无需支付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分租给保险公司作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广告,规划中还包括连锁药店业务。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过10亿人民币。这个项目的北京业务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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